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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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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 谁都知道, 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 如果想要喝, 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 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 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 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 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 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 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 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 还是装满了的那种, 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 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 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